北京加大對RWA代幣化的打擊力度,全面禁止並對香港帶來法律風險...

大陸監管機構已果斷打擊rwa代幣化,重塑國內外Web3項目與中國用戶相關的格局。

七大金融協會宣布RWA為非法活動

根據中國當地報導,七個主要的中國金融行業協會已聯合將實體資產代幣化列為非法金融活動。此舉於2025年宣布,將RWA結構與加密貨幣、穩定幣及加密挖礦置於同一風險範疇。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資產管理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及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通知。此外,他們警告國內外從業者,根據現行中國法律,RWA活動缺乏任何法律依據。

聲明明確將RWA列為穩定幣、加密貨幣及加密挖礦的主要非法虛擬貨幣活動之一。然而,進一步將代幣化項目描述為本質上高風險且具有欺詐性,而非仍待監管明確的新興金融技術。

中國對實體資產推動持懷疑態度

報導中引用的一位律師形容這次協調性公告為“公然的跨行業、跨監管‘統一信息傳遞’行動。”根據此觀點,這種同步協會行動通常只在當局試圖防止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關鍵時刻出現。

聯合通知將實體資產代幣化定義為“通過發行代幣或其他具有代幣特徵的權利和債務工具進行融資和交易的活動。”並補充,這些活動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企業失敗風險及投機風險。”

監管機構強調,中國金融當局尚未批准任何實體資產代幣化項目。該通知也明確排除任何項目聲稱仍處於探索階段或等待註冊的空間,直言在中國不存在此類監管沙盒。

此立場與新加坡形成鮮明對比,該文件指出新加坡在2025年在RWA採用方面位居全球第一。儘管新加坡推進試點和機構合作,北京則收緊限制,將長期的中國加密貨幣打擊擴展到RWA領域。

三大核心法律違規與刑法依據

官員列出了與RWA運作相關的三個主要違法行為,根據現行中國法律。第一,向公眾發行代幣籌資的項目可能被視為非法集資。第二,未經批准促成交易或分發代幣可能構成未經許可的公開證券發行。

第三,涉及槓桿、投注機制或類似結構的代幣交易模型可能構成非法期貨業務。此外,這些法律定義直接根據中國刑法和證券法的條款,凸顯執法的嚴重性。

文件進一步指出,RWA代幣結構無法保證底層資產的合法所有權或有序清算。即使項目團隊堅稱資產真實、技術透明,風險溢出仍然基本不可控。監管機構認為,即使是自稱合規或以機構為導向的項目,也存在風險。

海外項目與香港陷入監管網

通知指出,打擊行動不僅限於境內項目。據報導,中國證券監管機構正敦促國內券商停止在香港的實體資產代幣化運作。此舉直接影響將香港作為RWA結構基地,面向區域或全球投資者的公司。

警告還針對試圖通過“實體資產錨定”、“海外合規路徑”及“技術服務輸出”等說法規避規則的項目。此外,該通訊與逐步收緊的Web3服務打擊行動一致,逐漸收窄了以香港為中心的中國相關加密和代幣企業空間。

當局表示,即使操作名義上在海外,若有大陸員工或服務提供者,仍將這些結構與中國司法管轄區聯繫起來。在實務操作中,這改變了團隊對香港RWA監管的認識,尤其涉及任何與大陸客戶相關的境內人員或基礎設施時。

責任範圍擴展至Web3服務鏈

關鍵的是,通知不僅針對項目創始人,也針對支持RWA項目的更廣泛服務鏈,無論在國內外。文件引用“知情或應知”標準來界定法律責任。

根據此標準,“相關海外虛擬貨幣和實體資產代幣服務提供商的國內員工,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提供服務的國內機構和個人,將依法追究責任。”然而,如果合理的客觀判斷顯示其有意識,則無需證明主觀意圖。

此做法有效拆解了建立在境外公司註冊與大陸員工配合的常見Web3運營模式。根據通知,團隊不能僅以提供技術服務或中立基礎設施來規避責任。此外,明確指出,項目策劃者、技術外包商、營銷代理、意見領袖推廣者及支付接口提供商若支持針對中國用戶的RWA項目,都可能面臨法律後果。

該指令強調,即使在中國招聘一名運營員工,也可能使名義上的境外RWA項目面臨執法風險。實際上,這封堵了許多團隊用來維持境內分銷和支持功能,同時通過海外實體進行業務的重大漏洞。

國內RWA與Web3商業模式崩潰

通過禁止主要RWA活動並擴大對支持提供者的責任範圍,執法方式實質上終結了圍繞代幣化資產建立的國內Web3服務鏈。影響不僅限於發行平台,還包括營銷、法律支持和支付渠道,這些都與大陸用戶相關。

當局認為,中國的打擊行動是對頻繁出現的以RWA為名的詐騙活動的回應。文件指出,“犯罪分子利用此來推廣相關交易和投機活動,使用穩定幣、毫無價值的幣、實體資產(RWA)代幣,以及‘挖礦’作為掩飾,進行非法集資、傳銷及其他非法活動。”

對監管者來說,這些模式顯示RWA品牌已成為高收益騙局的便捷包裝。此外,聲明將這些問題直接聯繫到過去中國對加密挖礦的打擊,以及限制未經批准資金渠道以維持金融穩定的更廣泛努力。

與數字人民幣和資本管制的協同

政策轉變的時機與中國推動數字人民幣國際化的上海新運營中心同步。該中心專注於跨境支付和區塊鏈服務,受國家直接監管。然而,當局也阻止主要科技公司在香港發行穩定幣,進一步強化了中國事實上的穩定幣禁令。

綜合來看,這些舉措凸顯北京希望保持對貨幣發行和關鍵支付通道的國家壟斷。關於RWA和數字人民幣跨境動向的新規則,都指向更嚴格的跨境資金流控制,即使涉及新技術。

在此框架下,rwa代幣化china不再被視為有前景的金融創新,而更像是監管套利和非法募資的渠道。此外,通過關閉國內發行和境內支持海外項目的通道,北京已表明不允許代幣化實體資產與官方數字貨幣計劃同步發展。

總結來說,七大行業協會在證券和金融監管部門的支持下,聯合採取的行動標誌著中國在RWA領域的決定性升級,將早期的加密貨幣措施擴展到更廣泛的代幣化融資和交易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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